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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处理债务比处理房产更敏感,因为这关系到“会不会背锅”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原则非常明确:不是所有婚内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离婚债务时,核心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要还)
如果是以下三种情况,无论这笔钱是以谁的名义借的,都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共签共认: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但事后另一方追认(比如发微信确认同意、事后代为还款等)。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结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金额不大,且是为了家庭正常生活需要。例如:买菜、交水电费、孩子学费、正常医疗费等。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虽然是一方借的大额债务,但如果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家里(比如借钱装修了共同居住的房子、借钱买了家庭用车)或者用于夫妻一起做的生意。
处理方式: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对外(对债权人)而言,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要全部欠款。
二、什么是“个人债务”?(谁借的谁自己还)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那就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婚前债务: 结婚以前欠下的债,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非法债务: 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欠下的债。注意: 这种债法律不仅不保护,如果对方拿赌债来抵赖,法院是不支持的。
超出家庭日常需求且未用于家庭: 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大额资金,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借了几百万做生意、炒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司法解释重点: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明确约定归个人: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三、最容易踩的“坑”:离婚协议写了“债务归一方”,债主找上门怎么办?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场景: 离婚协议里写了“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但是债权人(银行或朋友)跑来找女方要钱,女方要不要给?
答案:要给(如果是共同债务)。
法律逻辑:
对内效力: 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有约束力。男方如果不还,女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男方追偿。
对外效力: 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只要这笔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找任何一方要钱。债权人不知道你们离婚了,也不关心你们协议怎么写,他只认结婚证和借条。
正确应对姿势:
如果债权人起诉你还钱,且法院判决你承担连带责任,你还钱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前夫/前妻追偿(要回这笔钱)。
四、处理建议
摸清底细: 离婚前务必查清对方名下是否有网贷、信用卡欠款、私人借贷。可以通过查征信报告、查银行流水来确认。
谨防“被负债”: 如果发现对方有大额异常借款,且你不知情、未用于家庭,一定要保留证据(如家庭收支正常不需要借款的证明),并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这不属于共同债务。
清理债务: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离婚办理过户或分割财产前,先把共同债务还清,注销抵押,避免后续纠纷。
协议严谨: 在《离婚协议书》中,除写明债务归谁偿还外,最好加上一句:“若因该债务导致另一方被债权人追索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向债务人全额追偿,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